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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与40城“房联网”签协议 不设查询端口

来源:利威快讯网   作者:时尚   时间:2024-03-28 21:32:13

  记者近日从住建部相关部门获悉,房联网住建部已与40个首批实现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住建城市签订了“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”(以下简称“安全协议”)。

  “安全协议”内容包括,部城穿越武林山贼传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,签协亦不拥有查询权限,设查个人住房信息的询端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。

  去年6月底,房联网40个主要城市的住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成了联网工作。这一工作被认为“对特定人群的部城房产信息进行查询以推进反腐败工作”。业内人士认为,签协住房信息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,设查穿越武林山贼传反腐功能或落空。询端

住建部与地方签“安全协议”

  从去年开始,房联网“陕西房姐”、住建“郑州房妹”、部城“广州房叔”、“刘志军坐拥347套房”等“涉房腐败”案件频发,“个人住房信息联网”被社会公众和舆论理解为“通过住建部建立的统一查询平台,依据法律授权,对特定人群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以推进反腐败工作”。

 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,截至目前,完成数据采集和联网的40个城市,按照有关的工作规定,住建部都与各城市签订了“安全协议”,而“安全协议”主要针对属地个人住房信息采集、使用过程中住建部和地方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。

  未来实现联网的城市也将遵循这一惯例,签订“安全协议”。

住建部:查询由各城市负责不作执法证据

  住建部表示,联网查询服务坚持属地查询的原则,住建部不设查询端口、不提供查询服务,只是提供联网查询信息平台,查询由各城市负责。城市对保密、敏感的信息可按照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在统计分析时,住建部通过软件程序进行统计计算,直接输出统计成果,不显示每个个体数据。

  住建部还表示,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或行政执法证据,房屋登记原始凭证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。

  此外,除房屋权利人依法申请查询名下住房信息,对是否具备保障性住房资格进行核验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,对家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进行核验,房屋权利人或其家庭因购房贷款、缴纳税费需要进行查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外的,一律不得对个人房产信息进行查询。

□说法

掌握数据防楼市调控一刀切

 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个人信息联网,主要是方便管理层做房源管理,分析房地产供求关系,为以后建立长效机制做基础准备。”

  王珏林表示,政府掌握住房信息后,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调控措施,控制局部市场异常现象,而不是再像之前那样进行一刀切的楼市调控。

联网受阻两个原因

  到2012年6月为止,住建部完成了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,此后这一数字就增长乏力。而联网在诞生之日起,就受到了地方政府强力“阻挠”。据知情人士透露,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住建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到“联网”时间表时,坐在台下的各地住建委领导人立刻开始交头接耳,大有不认同的架势。

 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一语道破天机:大家担心目前房地产供应真实情况浮出水面,比如老是讲北京的房子很缺,但现在真正缺多少,房地产的真实信息,跟大家这种预期之间的距离,将导致房地产真正出现调整。房地产信息一旦公开,地方政府的土地可能就不那么好卖了。更让某些地方官员担心的是,自己的巨额财产一旦曝光,可能会迎来灭顶之灾。

查询效力法律说了算

  在很多地产圈的人看来,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签订“安全协议”实在是权宜之计,目的显然是为了让地方政府同意和自己联网。地产界资深人士李一戈说,住建部没有权利对法定的运用作解释,法律能不能查询某些东西或者说运用哪些证据是法律规定的范围,住建部规定只能是一个部门规章,它没有权限对此做出法律的规定。也就是说,法律要求对某个系统进行查询,每个部门都必须有法定义务配合。

  联网还未最终尘埃落定,最终的版本究竟是怎样的,是否值得期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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